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银行代理信托计划一直是很多同学的难点,今天乐考网就来给大家具体分析一下。
现代金融体系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与信托。银行、保险、证券从字面就非常好理解,信托作为一种金融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信托业务实质上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1.银行代理信托产品
注:信托风险较高,监管机构对信托销售都会进行较为严格的控制,因此,在我国银行代理信托往往采用银行代理收付信托资金的模式进行。
2.银行代理信托的特点及种类
(1)银行代理信托的特点
信托产品作为独立的金融制度,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分别是:
①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
②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③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④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⑤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
⑥受托人不承担无过失的损失风险;
⑦信托利益分配、损益计算遵循实绩原则;
⑧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
(2)银行代理信托的分类
信托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
①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②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③按信托财产的不同: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
3.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信托计划是为满足客户特定需求而设计的,强调个性化,流动性比较差。而且我国目前缺少信托计划转让平台,因此信托计划流动不好。而且信托计划转让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均需缴纳手续费。
信托计划的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收益全部归信托受益人所有。但是信托计划的收益主要是受信托资产管理人的信誉状况和投资运作水平的影响。信托机构拥有精通投资管理业务、经验丰富的理财专业人士会使得使信托计划获得更大的收益
4.银行代理信托计划的主要风险
银行代理信托计划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项目风险、项目主体风险、信托公司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敬请关注乐考网,最后预祝各位考生顺利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证书!